为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质量,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江苏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工〔2009〕60号、苏财综〔2009〕8号、苏建城〔2009〕61号)进行了修订。现就《江苏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于12月8日前通过邮箱或传真将意见建议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处。邮箱:jsfgwsfc@126.com,传真:(025)83275036。联系人:郑哲,电话:(025)83275092,83275068。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7日